
为有序推进我州水电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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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9
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了2008
年度全州水电开发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平同志主持,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耿克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州级有关部门领导,十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长、发改委分管领导、招商局领导,在建、筹建水电站项目业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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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
2008
年全省中小水电站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介绍了我州水电站核准程序、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及防洪度汛工作,滇能楚雄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介绍了在建水电站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会上,耿克明副州长总结了我州中小水电开发的基本经验,对水电开发建设在地方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分析了当前我州中小水电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快我州中小水电开发建设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我州中小水电开发的步伐。二是加强宏观调控。各县市要把中小水电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盘子,从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安全生产等高度出发高度重视中小水电的开发和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水电水能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开发引导,确保资源得以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三是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各县市要将水电工程的协调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水电工程涉及到的地方性工作及时协调,实行特事特办,全力做好服务工作。特别要做好乌东德、观音岩、铁川桥及戛洒江等跨省和跨州大项目的协调配合工作。州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按照行政问责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涉及本部门支持性文件的审批工作,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中小水电开发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服务。四是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包括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即合理做好规划和扎实开展可研。要求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小水电开发项目的前期投入,以达到最大限度的有效开发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实现统一规划,有序建设的目标。五是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国家、省、州有关项目核准和工程竣工验收的规定和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水电开发相关工作,规范水电开发建设,确保我州中小水电站稳步、健康、有序发展。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对不办理核准手续、越权核准、未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环境评价、没有水保治理恢复方案及未按核准文件核准的规模、内容建设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查处,并责令停工和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以确保水电项目规范开发,安全运行。
会议的召开将进一步规范中小水电开发和建设,促进我州中小型水电开发建设的稳步健康发展。